各专利代理机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拟定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届时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办发〔2010〕8号)要求,现将我市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执业3年以上;
3、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4、在本地区专利代理业务领域有一定成绩,在专利代理人中有一定威信;
5、热心专利代理事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
6、能够代表本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对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二、推选办法
1、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组织所属专利代理人,按照上述条件,自荐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或理事候选人,同时填写《各地代表、理事候选人自荐表》。
2、请各专利代理机构于3月8日前将《各地代表、理事候选人自荐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专项邮箱:bippa@126.com,按收到邮件日为准,逾期视为弃权。
3、不符合推选条件的自荐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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